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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30万吨/年合成氨技改及20万吨/年双氧水精细煤化工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网上公示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30万吨/年合成氨技改及20万吨/年双氧水精细煤化工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荆门市东宝区洋丰产业园
建设单位联系人:马瑞
(二)项目概况
根据委托方提供相关资料中的描述,本项目建成后,可形成30万吨/年合成氨生产能力,并副产硫磺2628吨、蒸汽63.36吨。
(三)类比企业现场检测情况
本次预评价采用文献类比进行分析评价,类比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数据参考《某煤制合成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分析》(《实用预防医学》2016年10月第23卷第10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数据。
(四)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化学因素:粉尘、NH3、CH3OH、SO2、CO、H2S、NOX、HCl、NaOH、H2SO4;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通过各方面资料的综合分析,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和施工阶段认真落实可研报告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建议,并保障职业卫生资金的投入,项目投产后加强职业病的防治管理,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可以预防和控制到一定范围的,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30万吨/年合成氨技改及20万吨/年双氧水精细煤化工项目(一期)从职业病预防的角度来考虑是可行的。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原则上同意通过《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30万吨/年合成氨技改及20万吨/年双氧水精细煤化工项目(一期)预评价报告书》,报告书经专家组长审查签字后企业进行留档备查。